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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5-05-30

  5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县公安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四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工作评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清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贯彻落实<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政府关于重点群体就业、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重点群体就业、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县政府关于2021-2024年民生实事届中“回头看”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民生实事项目“回头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关于全县“三全一上”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三全一上”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方案》《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试行)》《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永清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

  会议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安,住建,行政审批,医疗保障,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权益维护和保障,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办理,“三全一上”,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备案审查,审议意见办理,专题询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赵海鹏同志为永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仲超同志为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李佳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李海波同志的永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海鹏同志的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叶勇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