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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永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2-28

  为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进一步满足雪茄烟消费市场需求,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永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永烟法〔2024〕1号)(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作相应修订,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拟修订内容如下:

  《合理布局规定》第九条:

  增加:有专业雪茄烟经营条件的雪茄烟专业店(许可范围仅为雪茄烟本店零售)不受本规定中零售点间距和规划指导数的限制,且不作为其他零售点间距测量的参照。雪茄烟专业店应配备恒温恒湿的专业雪茄养护房,具有雪茄烟专业存储、养护条件。

  增加:雪茄烟零售点许可经营范围变更或者增加卷烟、烟丝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受本规定中零售点间距和规划指导数的限制,并按本规定其他相关条款办理。

  《合理布局规定》第十条:(一)至(四)款:

  增加:不受所属行政村人口限制。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316-6627631

  电子邮箱:626385286@QQ.com

  邮政编码:065600

  信函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烟草专卖局(益昌中路202号)专卖监督管理科

  接待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烟草专卖局(益昌中路202)专卖监督管理科

  附件:永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永清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2月28日

1永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含雪茄烟)征求意见稿.doc
1永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含雪茄烟)征求意见稿.doc (41.50 KB)